国机采〔2017〕4 号
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办公厅(室):
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-2018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96 号),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,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。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。
附件:中央国家机关2017-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
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
2017 年3 月31 日